《经济法学》课程简介 经济法学课程是为法律类本科生开设的专业实体法课程,是法律类本科生的必修课程。经济法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与学,使学生正确理解经济法的相关理论和制度,使学生能够初步理解、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、基本理论和基本的思维方法,并在实践中能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,正确运用法律规范解决实际问题。 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由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主体制度、市场规制法三大部分组成。 第一部分:经济法总论。经济法总论是经济法各子部门法的基础。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,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,因此经济法总论是指导各子部门法的基础理论。其中,经济法的调整对象、基本原则是经济法总论的基础,而经济法发展规律、经济法体系、经济法地位则是连接经济法的特征、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各子部门法的桥梁。 第二部分:经济法主体法律制度。在经济法律主体制度一般原理中介绍经济法主体的涵义;经济法主体的体系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,重点介绍国有企业法律制度、合伙企业法律制度、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。 第三部分:市场规制法律制度。市场规制法,是指调整在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。主要包括竞争法(其中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)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产品质量法、价格法、会计法与审计法